教育部關于同意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(dà)學變更舉辦者的批複

 政策通知(zhī)     |      2021-09-03 11:31:56    |      小(xiǎo)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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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教育部


教育部關于同意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(dà)學變更舉辦者的批複


教發函〔2021〕112号


浙江省教育廳:


《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(dà)學舉辦者變更的請示》(浙教規〔2021〕21号)等材料收悉。根據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研究,現就有關事項批複如下(xià):


一(yī)、同意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(dà)學舉辦者“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、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”變更爲“東陽市東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”


二、你廳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務職責,指導東陽市東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切實履行舉辦者義務,加大(dà)辦學投入,改善辦學條件,提高辦學質量,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。


教育部

2021年8月1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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